湖北高考招生政策今年有八变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4日 点击数:
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通讯员沈考)6月7日、8日,全省40.2万余考生将走进高考考场。昨日,省招办发布《2014年湖北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解答高考考生在招生政策、志愿填报、录取策略等方面的疑问。其中,有8项招生政策做了调整和完善。

  今年,我省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8项有调整和完善的招生政策如下: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将继续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28日。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所有本科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第一、二、三批本科,体育本科、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的美术类专业以及艺术本科(三)实行校际联考的非美术类专业都实行平行志愿。

  实施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考生的比例。今年,第一批本科院校中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主选拔试点的高校,及省属一本高校中都安排了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自2014年起,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针对往年中外合作办学退档率高的现象,今年我省在招录过程中,将探索对特殊类型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录取办法。具体做法是,对本科批次文理类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但报考考生较少,经院校申请同意的特殊专业实施分类投档录取(有特殊要求的个别高校除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只投档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线可以低于本校校投档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批量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以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与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我省还调整部分高考加分政策,从2014年起,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艺术类、自主招生、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力度。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严格控制艺术类招生规模,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录取线。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逐步提高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专业的文化成绩要求。

  另外,我省还调整了高水平运动员专项统测合格划线办法,加大了招生信息公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