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竞争,不仅仅是知识和智能的较量,更多的是意志和毅力的较量,没有吃苦的精神和能力,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所以,各国家长都很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吃苦精神。
在美国,家长让孩子从小就认识劳动的价值。美国南部一些州立中学,为培养学生独立适应社会生存的能力,特别规定:学生必须不带分文,独立谋生一周方能予以毕业。条件似乎苛刻,但是却使学生们获益匪浅,家长对这项活动也全力支持。美国中学生有句口号:“要花钱自己挣!”不管其家里多富有,男孩子12岁以后就会给自己的父母家里剪草、送报赚些零用钱,女孩子做小保姆去赚钱。
在瑞士,父母为不让孩子成为无能之辈,从小就培养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十六七岁的姑娘,初中一毕业就被送到一家有教养的人家去当一年女佣人,上午劳动,下午上学。这样做,一方面锻炼了劳动能力,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学习语言,因为瑞士有讲德语的地区,也有讲法语的地区,所以,这个语言地区的姑娘,通常到另一个语言地区当佣人。
在德国,家长从不包办孩子的事情。法律规定,孩子到14岁就要在家里承担一些义务,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这样做,不仅培养了孩子的劳动能力,也有利于培养其社会义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