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络引发的极端行为当引起社会重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7日 点击数:
 近些日子来,因为迷恋上网而引发农村未成年学生轻生、自残的事情时有发生,给学校、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调查显示,在引发的种种不良事件之中对教育界造成的消极影响尤为强烈。

    现在已出现了这样一种态势:只要是有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就会有铺天盖地的责难之声指向校园。纵然学校有充分的理由,是在社会各界的压力之下也显得苍白无力。等到司法机关介入,事情真相大白之后学校与老师已经是精疲力竭,为了应付突发事件而浪费的教育资源实在是无法弥补。痛定思痛之后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未成年学生草率行为的发生责任该由谁负?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怎样努力才会防止今后类似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

    调查显示,未成年学生走向极端是多重矛盾激化之后所造成的必然结果。而所有矛盾之中家庭的放纵娇惯当居首位,这种矛盾通常是学校无法改变的。在那些走向极端的孩子当中,大多数迷恋上网,家长管不住的几乎达到100%。而潜意识之中,家长也极不情愿任孩子在家庭的放纵之下走向堕落,于是就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和老师身上,他们认为学校就是万能的,把孩子交给学校老师最保险,这种一厢情愿的最终结果就为孩子走向极端而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中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现在教育界的清规戒律太多,老师们教书育人诚慌诚恐,举步维艰。对学生严宽的尺度难以把握,稍有不慎不是背上体罚学生的骂名,就是落下管教不力的指责。各级教育行政法规犹如一张大网,网住了老师,让那些辛勤的园丁们倍感重任在肩而又变得心力憔悴。许多教育界同行反应:多年前教育的管理相对宽松,好像还没有那么多的安全事故发生,而现在教育管理日益规范具体,却事故频发,实在是让人困惑不解。

    社会环境复杂多变,网络信息化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巨大冲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当前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几乎都达到了网络全覆盖的程度。尤其是农村孩子因为长期生活在偏僻的乡村,向往城市生活有趣快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当他们在学校享受不到学习带来的快乐之时,渴望从网络中猎奇的心理便会与日俱增。而网络对人的吸引力连成年人都无法阻挡,何况是未成年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他们不得不想方设法弄钱去上网,于是由此引发的一连串事情便会相继发生。为了上网费而恐吓同学,向家长索要无果便在自家行窍,偷钱不成被父母严厉管教,一时难以接受后做出过激行为就成为必然。

    网吧难以推行实名制管理,也是未成年学生上网成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几乎是人人都知道未成年学生上网的危害,相关职能部门也在极力呼吁采取手段禁止未成年学生上网,但就是收效甚微。主要原因在于真正有效的手段难以持久推行。在大大小小的网吧里未成年学生是网民的主体,如果限制了这些主流群体,网吧业主们就会向文化监督管理部门变相施压,利益的驱动让网吧业主们对合法经营置若罔闻,这就又给未成年学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未成年学生因网络引发的过激行为既然已经出现,就必须勇敢面对,是堵还是疏,笔者以为应当从行为发生的主体学生身上动脑筋,只有学生自己认识到了其中的危害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要做到这一点,首要之举仍然还是要家长能管住自家的孩子,到底怎样管,方法可以不拘形式,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孩子在家仅仅靠说服教育是不行的,传统的教育方式并非一无是处,也是可以借鉴的。一个能体谅父母苦心的孩子也能够认真按照学校和老师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更不会因迷恋上网络而走向极端。

    在引导学生健康上网的基础上,学校需要有针对性地结合一些学生的过激行为案例定期举办心理辅导、专题讲座,并把这种教育纳入常规管理考评之中,让所有学生真正明白诸如轻生、自残等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给自己、家庭、学校、社会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因势利导,催其警醒,将一切不良倾向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作为文化监督管理部门,也应该在履行自己的职能上下一番功夫。对网吧绝对数量应该进行严格控制,不能严格规范运营方式的业主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网吧经营场所与校园的距离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的200米红线之外。政府也可以安排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对网吧业主们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促使其合法经营,不给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提供便利。

    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不让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步入歧途引发极端行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点亟需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们真诚期盼学校、家庭和社会能形成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