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春,男,汉族,大专学历,研究员职称,中共党员,1934年8月生,湖北省罗田县籍,194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省阳新县公安局股长、副局长,区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咸宁地区地委办公室主任、地区煤化局局长,地区专员,地委副书记、书记(兼咸宁军分区第一政委),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为党的全国12、13、14次党代表。该同志现兼任社会群团组织多种职务:省第三届农民书画工艺理事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省花木盆景协会理事长,中国老年学会顾问、省老年学会会长,省孔子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湖北省诗词学会会长等职。该同志共发表诗作2000余首,出版诗集《晓春诗选》一部,编撰理论专著《领导关系概论》、党的路线和党的政策等书籍。“运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指导山区经济开发”一文曾获《求实》杂志刊用,并为领导干部哲学一书收录。“商品经济原则和党性原则的统一性”、“共产党应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文章曾获省部级奖。
县长孔凡新等领导与徐老一起合影留念 | |
徐老冒雨来我校参加费墨娟诗词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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