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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把握政策 规范开课 启动课题 推进课改

 

 

 会议现场

 

 学校副校长、副书记明道树讲话

316晚上,我校召开了学科组长座谈会,会议由教务室主任陈绪义主持。会上,陈绪义主任宣读了鄂教基〔20128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教科室主任陈绪全对本学期的教科研工作进行了布置,教科室副主任李玲玲就“阳新一中2012年春课题研究”相关要求进行了说明,教务室副主任和所有的学科组长参加了会议。

学校副校长、副书记明道树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本次座谈会的主题是“把握政策,规范开课,启动课题,推进课改”,学科组长是学校教学、教研和课改工作的领航者,要率先了解新课改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省教育厅的规范开课要求。他认为,推进课改的措施主要有三条:全面开设课程、加强课题研究和改革课堂模式。学科组长要积极组织本学科组的教师参与“课内比教学”和课题研究活动,深入应用、探讨和研究“121三互课堂模式”,促进本组教师专业成长,让他们尽快适应新课改的教学要求,为我校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支撑。特长生学科竞赛是推进素质教育,发掘学生潜能,培养特殊人才的有效途径,各学科组要坚持下去,为学生参加自主招生创造条件,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教务室主任陈绪义主持会议

 教科室副主任李玲玲说明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了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和《关于加强普通高中诚信评价学生和学校工作的意见》(鄂教基【201130号),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价目的

通过普通高中课程开设评价,建立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常态评价体系和动态评价机制,落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主要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评价办法

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评价分学校自评、县市核查、市州督查、第三方调查、省市联合检查五个环节,主要评价学校课程开设情况与上报课表是否一致。

1.学校自评。3月份,学校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检查课程开设情况,并将高一、高二年级各班课程表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送县市教育局备案,同时登录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网,将高一、高二年级的各班课表按系统要求输入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开设验证系统。

2.县市核查。4月份,县市教育局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每一所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教材征订、教师备课本、学生课堂笔记、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核查出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课时与上报课表是否-致,若出现虚报假报现象,要责成学校迅速整改,核查结果须登录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开设验证系统,予以确认。

3.市州督查。学校自评、县市核查期间,市州教育局要加強督查,及时了解各县市和学校工作情况,督促县市和学校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评价并及时上报情况。

4.第三方调查。4月份开始,教育厅委托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和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面向学生、教师、家长,采用网络问卷调查、网络测试、暗访等多种形式,调查学校实际开设课程课时与上报课表是否-致,对不-致的学校,及时反馈给市州教育局,由市州教育局下督查函,责成县市教育局进-步核查,并提交督查报告,督查报告将向社会公示。

5.省市联合检查。省市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各地课程开设情况进行检査,学校诚信受质疑的地方和学校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评价结果

各校课程开设情况,由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和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负责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为不合格学校,其未开设的课程暂停认定学分,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其诚信评价定为不诚信。

四、评价要求

1.加强领导。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充分认识课程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学习课程评价中的各项要求,深刻领会评价结果对学校发展的影响,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做好学校自查、县市核审、市州督查等环节工作,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责任,严格要求所辖学校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扎实开展核审工作。

2.迅速整改。各地和学校接本通知后,要按照开齐课程的基本要求,对不合格学校和未开设科目迅速整改,重新调整课时、安排师资、添置设备、购买教材,及时开齐开好课程,示范高中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不得提前文理分科,更不得在评价中弄虚作假。

3.营造诚信评价氛围。诚信开展自查和核查是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情况评价的关键,各地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中诚信评价学生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开展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努力营造诚信评价课程水平的良好氛围,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4.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和学校要制定课程开设和诚信评价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湖北省示范高中管理规定》,省级示范高中提前文理分科,学分认定弄虚作假,予以警告处分,在学校课程评价中严重弄虚作假,取消示范高中资格。各县市和学校课程评价中的诚信水平和省级示范高中的课程开设水平,纳入对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课程评价中被认定为不诚信的学校,将在高中课改网和有关考试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